本周二,因曾抛制“艺人艳照”事件,震惊香港娱乐圈的陈冠希,首次现身于加拿大温哥华卑诗省最高法院,以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
隐私权是公民对自己个人信息、个人宁静生活以及决定私人事务等享有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它包括个人信息的保密权、个人生活不受干扰权和私人事务决定权。作为公民的一项人格权,隐私权在性质上是绝对权,其核心内容是对自己的隐私依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支配,其他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然而,在当今这样一个信息化社会里,随着信息传播手段和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的隐私越来越面临着被侵犯的威胁。
陈冠希在法庭上开门见山地陈述了自己的观点。为了指证“罪犯”,他向法官艾德尔复原了自己介入泄露事件的整个过程:去年1月28日,陈冠希与阿娇的首张不雅照出现在各大网站中。第二天,就在网友对照片的真实性争论不休时,张柏芝的照片也被传上了网。当天,陈冠希的友人就告诉他,他与女星的床上不雅的照片,很快就已经在网络上曝光了。
旁听席最前排坐着的,就是陈冠希的母亲,母子俩在法庭上不时对视。
法庭上,陈冠希说:“我从没想过其他人会看到这些照片。有人侵犯了我的隐私,他们偷走了我的东西。”
受害人之一的阿娇,要承担一个事实:一个愿脱,一个愿拍。
女星白韵琴,惊曝陈冠希勾搭女人的内幕:
“我好想跟你……”
“我好想你同我……”
“在你家还是我家?”
局外人总是以为“艺人艳照事件”,均是陈冠希拍摄的,但在昨天法院的聆讯中,却首次证实,原先网上流传的相片,有40张是其中一名女角自拍,并烧碟给他的。陈冠希后来将相片存入电脑文档中。他除了强调相片是双方同意下拍摄的,还说相片是供他本人及相中人观赏的,各女事主相互之间,并没有见到过别人的照片。
陈冠希也是在演艺圈子里“混”的人,你作为成年男子,就可以随便乱发别人的“艳照”?
那些演艺圈中的部分男人和女人,自身也不自爱,不知羞愧,还让人家当场拍摄“小动作”、“大胯部”,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就如被亚当和夏娃早已啃过无数遍,又扔掉的烂果子,被他们重新捡起来吃……在法律面前,你就慢慢品尝吧!陈冠希肯定要负主要责任,至于哪些人让他拍的?谁偷走了他的那些“艳照”在网发暴光的?
有些温柔,是可以贩卖的;有些温柔,让你这样贩卖的?文/季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