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亚蕾遇到激情戏就说“不”

来源: 中国娱乐网  日期:2008-09-25 14:26:15

64岁的归亚蕾,至今已经从影超过40年。归亚蕾是那种极少数,无需特别出众的相貌就足以获得成功的女演员;她是从不依靠身体或者卖弄性感就获得全面肯定的女演员;她不仅是最早走入中国内地发展的台湾演员之一,也是他们中最成功的一个。作为琼瑶电影的第一代女演员,她也见证了琼瑶电影的发展历程。归亚蕾回忆台湾电影的辉煌与落寞,做出了自己的解读,或许只有智慧如她者,才能做出这样令人信服的判定。

在1969年的白景瑞导演的《家在台北》中,归亚蕾饰演一位负心汉的妻子,温柔敦厚、极具传统美德的妻子,在归亚蕾的诠释下自然动人,其形象深深印在影迷的心中,1970年26岁的归亚蕾以本片同时获金马奖及亚洲影展最佳女主角奖。
 
归亚蕾
  从艺超过四十三年,以惊人演技征服观众的真正的女演员。1964年,归亚蕾入选琼瑶原著《烟雨蒙蒙》剧组,初出茅庐的归亚蕾即将角色“陆依萍”演得入木三分,凭借处女作归亚蕾金马折桂。此后,归亚蕾成为台湾影坛最为活跃的女星之一,《冬暖》、《庭院深深》、《家在台北》等一系列作品,让她获得无数好评。90年代后,归亚蕾与李安合作的《喜宴》、《饮食男女》则成为李安早期最著名的代表作。此后,归亚蕾走入内地,接拍多部电视剧再获认可,其中以她在李少红导演的《大明宫词》中塑造的保守女性形象最令人过目难忘。
 
身为演员,不当明星
“我一直都好像是职业妇女,去电影公司就是去上班”
  归亚蕾,是罕见的终生职业女演员,她用数十年来写就一个传奇。从电影、到电视、到舞台,只要需要表演的地方,归亚蕾总能将形形色色的角色拿捏得有模有样。归亚蕾身为演员,却不当明星,无论在台湾、香港或者中国大陆,她出色的演技为之迎来了个人的光芒。因此她几乎没有享受到拥有“追星族”的明星待遇,或许也因此,她可以真正坚守对先生的承诺,一生也未曾拍过哪怕一个简单的裸露镜头——这无论对于当时或者现在的女演员,都几乎不可能。
 
  南都周刊:在您的小时候,对电影有怎样的印象?

  归亚蕾: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看电影,那个时候电影也很热门,有很多香港和台湾的明星,我喜欢很多的电影明星,特别喜欢李丽华,我读书的时候就写信去香港给他们,她还特别回信把自己签名的明信片邮给我,当时我开心得不得了。

  南都周刊:也就是说那个时候您就是追星族咯?

  归亚蕾:是啊,算起来我真的是追星族,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葛兰(老影星)来台湾,我很高兴地去找她签名,我敲门,她也开门了,我听声音就是她,但是她却说“葛兰不在,你找错人了”,不给我签名,我当时就很生气,我转身走出去哭哭啼啼的,正好碰到我爸爸和洪波(老影星、导演),那时候洪波是她男朋友,我就和他说,洪波笑着把我带进葛兰的房间,让她给我签名。

  南都周刊:您怎么能知道葛兰住在那里?

  归亚蕾:当时我爸爸和洪波的关系不错,我们都住在高雄的左营,我爸爸也是文艺界的,说起来算是朋友,所以我消息比较灵通。不过后来在回去的车上,我想想很生气,就把这个签名给撕了。

  南都周刊:后来您自己拍戏,遇到过追星族吗?好像您这样敲门的追星族?

  归亚蕾:很奇怪,我从来没有被追过星,我觉得我一直都好像是一个职业妇女,不像明星,我也不打扮,去电影公司就是去上班,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也没什么人来追过我。我一样去菜市场买菜,一样去坐公共汽车。我是“中央电影公司”的演员,当时这个公司规模好像香港的邵氏那么大,电影公司很有钱,到了片场什么都给准备好了,化妆、服装都安排得井井有条,你就穿着一般的衣服到了片场,很快就可以拍戏,也不用带什么人。

  南都周刊:您从来没有拍过裸露的镜头,作为女演员您是怎么做到的?

  归亚蕾:不拍,就不拍了,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吧。我和我的先生约法三章,“不拍接吻的镜头;不拍过分暴露的镜头;不参加任何社交的活动,不赠送照片”。我至今还做得到这三点。当年我和我先生准备结婚,我先生不太赞同我做演员,但我答应他拍完《烟雨蒙蒙》我就嫁给他。嫁给他以后,他就觉得我应该息影了。我们家里倒是没有不同的意见,虽然我父母是喜欢我做演艺的,可是他们又觉得既然嫁人了嘛,也就应该听丈夫的。可是我公婆,包括他们家里别的人,都反对我先生让我息影的决定。他们觉得这个行业不是挺好的吗?他们就出来跟他谈判,支持我接着做下去。我先生就和我约法三章,我同意了他这些“约法”,一直到今天,我还在遵守这些约定。拍电影中遇到有些激情戏,我就说:“不行,我老公不干。”李翰祥导演总爱对我说一句话:“拉手可不可以?”我说可以。记得有一次,拍张艾嘉的《今天不回家》,跟杜德伟有一场戏,在浴室里

推荐新闻

中国艺人网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