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体育女记者陆幽
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央视体育女记者陆幽状告著名足球解说员黄健翔名誉侵权案宣判,最终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判陆幽败诉。此次事件前前后后经历长达近一年,一共经历了三次开庭,最终以原告的败诉告终。
2008年6月6日,黄健翔在自己的博客中曝料男足外籍主教练性丑闻,称其与央视某女记者有暧昧关系,导致该女宫外孕。这个消息经各大网站转载之后引起轩然大波,最终认为该丑闻女主角就是国家队前首席随队记者陆幽。
之后陆幽和黄健翔两人通过博客展开了唇枪舌剑,黄健翔迫于压力对于自己博客的某些内容进行了删除。2008年11月25日,经过长达数月的准备,陆幽正式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出诉讼,要求黄健翔和另外几家门户网站道歉并给予自己精神赔偿。
12月4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判这起侵权案,陆幽当庭宣布放弃对于网站的索赔,而把所有矛头指向了黄健翔一人。
2009年4月27日,该案件第二次开庭,陆幽也在庭审阶段提供了“核心证据”,从而证明黄健翔博客中所谓的女主角就是自己。
今天上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作出了判决,陆幽被判证据不足败诉。在法庭宣判之后,陆幽明确表示将会上诉到底,她相信法律可以还给她一个公正。“我们会在以后拿出更让人信服的证据,我相信法律。”陆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