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茵自爆曾与圈中红人拍拖,同赴外地拍戏时,她撞破了红人与另一合演该片的女星偷情,该女星躲在厕所死也不敢出来,她质问红人对方是谁,红人拒透露,虽然朱茵凭女人的直觉,应为是某人,但只属猜测,究竟谁是神秘的第三者,朱茵不知道,而由始至终,朱茵也没爆出红人的名字。
在淡静的娱乐圈,朱茵的爆料行动自然大受娱乐记者欢迎,齐齐玩猜谜游戏,认定朱茵的前度男友是跟她闹过绯闻的周星驰,拟似第三者是曾主演过周星驰电影的莫文蔚。
莫文蔚已上了一线艺人位置,形象健康,北京奥运她也被挑选任表演嘉宾,忽然是非从天降,成为拟似第三者,严重损害她形象,莫文蔚矢口否认她是第三者,水洗不清,在记者穷追猛打下,莫文蔚声言会采取法律行动保声誉。
除出律师信外,最简单、快捷、省钱、不会破坏传媒关系的做法是发表声明,这是我经常给经理人和艺人的提议,此做方法唯一的缺点是传媒有权不刊登。
最能还莫文蔚清白的就只有朱茵和周星驰。
如果朱茵肯说一句“那女人不是莫文蔚”,或周星驰爆出当日躲在厕所的是谁,但周星驰万万不能只说“那女人不是莫文蔚”,否则可能会得到“周星驰挺身护莫文蔚,特殊关系露端倪”,所以如果周星驰开金口的话,一定要讲出第三者名字,要不会越帮越忙。
如今朱茵拒绝再响应此事,朱茵又没透露前度男友是周星驰,周星驰怎会对号入座,自找麻烦?看来莫文蔚要保名誉,要孤军作战了。
爆料又要隐瞒主角的名字,引起胡乱猜测的后遗症,对其他人不公平,为何事隔十多年才爆出来?根据多年来所见所闻,离不开四个原因,一是至今仍未能释怀,要一泄埋在心中的怒火;二是为了谷人气,用旧料做人情;三是自己有负面新闻,希望爆了分散注意力;四是觉得事过境迁,讲出来又何妨?
话说回头,没有行差踏错,又何惧有人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