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三鹿帮凶明星们向刘德华学习

来源: 中国娱乐网  日期:2008-09-18 15:57:08

今天的话题依然有点严重,所以先帖一张华仔两点的裸照,因为最后要说到他,这应该是他为洗浴产品做的广告照,不知道是否做过PS,大家将就着过点眼瘾吧先。

最近看香港报纸,有两条新闻处理得很突出,一是王菲的经期事件,我很喜欢《明报》的处理,用大半个版,而标题又用了半个篇幅,五个大字《王菲没怀孕》,非常成功。还有就是对结石娃娃的报道。

结石娃娃是个沉重的话题,这个社会新闻在娱乐产品中的延伸就是代言过这个产品的影视明星们,比较突出的就是算是在内地德艺双馨的倪萍等,貌似还有蒋雯丽(待考)。三鹿事件后,特别是倪萍等代言过三鹿的明星成为网友们争议的对象。网络评论的确已经成为继纸媒后相对能代表内地群众主流声音的平台,我觉得是黑暗的公证。

网友对三鹿有两种态度,一是同情,著名评论人抚摸三下甚至用《惨遭假货迫害的十大明星》来说明假货给代言明星带来的负面影响,其立场之善良与温和。

还有一种声音是谴责,因为从心理学角度而言,广告就是一种催眠,产商利用明星在大众中的影响度达到诱惑消费的心理暗示,比如看到蒋雯丽在用某橱柜烧饭做菜,消费者就会得到蒋雯丽家就是用的这个橱柜,而且她很喜欢,这个心理暗示在蒋雯丽的真实声音的一句“我喜欢我相信”后,就会达到观众的购买注意、冲动甚至是决定。同样,三鹿奶粉的广告同样如此。

另外,那么是德艺双馨的三鹿明星,我想她们在思想道德上也不会崇高到免费为商家做广告,她们的代言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商业行为,三鹿在征得她们的同意下购买了她们在群众中的贤妻良母的光辉形象,为三鹿的产品在妇女消费群中做催眠。可以说,三鹿对她们形象的了解是正确的,但代言明星对三鹿的了解又有多少?从结石事件看,她们既是三鹿的受害者,更是帮凶。

写下“帮凶”两个字,我的心情是沉重的,因为她们都是我喜欢甚至合作过明星,但她们的确逃脱不了大众在道德上的谴责甚至审判。不仅是他们,甚至葛优、赵本山、高秀敏等都曾因不同产品代言卷入同样的尴尬。这个现象有很多共同特征值得我们深思。

一是这些帮凶明星都是在内地中小城市享有非常高知名度的明星,可以说是中央电视台上频繁亮相的明星,有的甚至是全国政协委员,他们在内地享有较高的知名度甚至是社会地位。他们的共同特征就是几乎没有非血缘关系的经纪人或者是正规经纪公司。他们几乎都没有代言过国际大品牌商品的经历,他们都已经是奔五或者破五的中年明星。

二是这些帮凶明星代言的产品都是内地中小城市的企业生产的,而消费者的对象都是中小城市的群众、或者是大城市的中低消费者,一旦代言的产品是伪劣产品,影响之广、后果之重不堪设想,三鹿就相当典型。

可以说,这批帮凶明星与他们代言的产家一样,具有本土化、官本化的特征,缺乏国际标准的产业流程,所以就缺乏彼此的监督与诚信。

就是一位明星来说,必须有非血缘关系的经纪人,但不少内地中年明星就缺乏这样商业意识与法律意识,对真正的市场经济规律缺乏足够的信任,我认为是个人文化的问题,更是内地娱乐经济缺乏行业规范的大环境所致。

开始说刘德华了。

早年我曾在刘德华所在的新乐公司任职,当时他的经纪人是李晓鳞,也就是《新上海滩》出品人,当时我的主管金炎先生(他也是现在刘德华在内地的经纪人)曾告诉我,在李晓鳞甚至在李的马来西亚的家族里,喝的可乐全是刘德华当年代言的产品,绝无其他牌子。当年华仔到北京,我们曾陪他在华侨饭店房间用餐,房间里的饮料就被全换上了他代言的牌子。那是在1999年。这件事对我的触动与影响至今,我想这也是刘德华至今常青不倒的主要原因,那就是一个明星经营的职业化、规范化、良心化。

一个明星一定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经纪团队。我至今认为刘德华的成功就是团队的胜利,他在不同时代选择了不同的经纪团队,他在不同区域选择了不同的经纪团队。这个团队和他一样有职业道德。刘德华代言的产品,就是他们日常生活中必须使用的商品,刘德华相信它,使用它,他的团队甚至团队的家属亦然。一个商品代言的明星(包括明星的家属)首先应该是这个商品的普通消费者,这是基本也是最起码的职业道德,拿了钱就走人的那是江湖骗子。

当然,刘德华所在的香港是个娱乐产业发展较早、法律规范相对较强,相比而言,内地娱乐产业发展起步晚、规范弱。马克思说过,历史总是踩着道德沦丧的血迹在前进。一批缺乏先进城市文明文化积累、缺乏职业道德、缺乏对产业与金钱的基本信任的娱乐明星,就成了不法缺德商家的帮凶。

请大家向刘德华学习!学习他穿自己代言的T恤,学习他喝自己代言的可乐,学习他用自己代言的洗发水,学习他每天站在自己代言的淋浴头下洗澡,学习他每天在家大便时使用自己代言的马桶......

请大家向刘德华学习!学习他始终坚持首先做一个和粉丝一样的普通消费者,学习他把粉丝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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