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六集纪录专题片《呵护明天》第二季将播出第五期《谁来保护我》。5岁女孩辛怡因遭受虐待,昏迷三年,至今未醒。14岁少女小芳因多年被虐待,来到公安机关报案……虐童事件屡见报端,未成年人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呢?施暴者又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本期《呵护明天》将结合真实案例,进行一一解答。
虐童事件频发 家长假“管教”实则施暴
因家暴的隐蔽性,虐童事件时有发生。5岁女孩辛怡在两年前遭受烟头烫伤、热水烫伤、胶布捆绑、头部撞击等非人的虐待,导致重度颅脑损伤、大脑出血,至今昏迷不醒。14岁少女小芳常年遭受养母及同居男友虐待,胳膊上伤痕累累,被逼无奈来到公安机关报案。
在虐童的案例中,家长往往是以假“管教”之名而行之,从而行为越过了正常的限度。而这一点也进一步模糊了虐待与适度惩戒的界限,外人也往往将之视为家事,难以作出及时的干预和阻止。
社会各界爱心援助受害者 我国法律保护儿童远离家暴
小辛怡的事件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全国各地的爱心妈妈组成了妈妈团志愿者,通过各种方式来关心和照顾她。经过小芳的报案,法院根据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维护小芳的合法权益,依法判决撤销其养母监护人的资格,指定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为小芳的监护人。小芳也逐渐走出阴霾,正常上学,步入生活正轨。
事实上,我国在关于保护儿童远离家暴的问题上一直都有法律兜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均有对儿童保护的规定;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相关法律在儿童保护问题上取得了有目共睹的突破。此外,《反家庭暴力法》中强调,“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相信随着法治的进步,终有一天,每个孩子都会生活在阳光下。更多精彩内容,敬请关注CCTV-12《呵护明天》第二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