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电影时代意味着“中国电影新浪潮”的到来

来源: 中国娱乐网  日期:2016-12-29 12:25:53

  当今中国的网络电影,一种可以由导演为中心,导演身兼制片人、出品人的新型电影在中国的网络中,以高调的方式出现,在中国的电影产业出现怎么一支生力军。它的出现,让我们想起了欧洲的作者电影。

  作者电影的理论,起源于欧洲,爆发了“法国电影新浪潮”,又在20世纪70-80年代被带入香港、台湾,引发了“香港电影新浪潮”、“台湾电影新浪潮”。在这些新的电影理论主张下,一批新兴电影人利用当时的社会资源,创作出一大批划时代意义的新型电影,为当代中国电影树立了标杆,塑造了典型。

  在A.阿斯特吕克的《新先锋派的诞生:摄影机──自来水笔》一文,主张“电影创作家要象作家,用自己的笔写作那样,用自己的摄影机去写作”。这样,电影作者论诞生了,引发了20世纪50年代欧洲的著名法国电影新浪潮的到来。在期间,电影作者论阐述道:“一部影片的真正作者,应当是导演。影片应当明显体现导演的个性,导演应当象作家一样,通过他的所有作品表现他对生活的观点。一个导演的作品的价值是由他一贯表现出的思想和艺术特征所决定的。”这是一种电影的创作主张,它正好与好莱坞电影形成一种宣明对比。它要求导演完全的被解放出来,不仅仅是电影生产线的一员,而应该从剧本开始,直到拍摄完毕进入后期制作时,导演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图和想法表达作品的思想,与好莱坞电影相反,不受控于制片人、投资人,而这样的导演更清楚自己想要什么,需要向观众表达什么,展现什么。

  在当代中国电影乃至全世界的电影产业中,导演独立创意、独立创作的思想,在当今电影界中已经广泛使用。随着电影技术的发展,电影的数字化、高清化已不是一种遥不可及的尖端科技了,这也意味着“中国电影新浪潮”的现象已经出现。

  在当今网络新媒体时代,虽然电影的分级制度在中国还没以法律形式出现,可是现象已经发生。传统的院线电影,在影院上映周期完毕后,大多数又到视频网站进行付费观看,这又为院线电影提供了“第二次上映的机会”。“互联网+”的概念已经改变了人们的观影习惯,手机、平板电脑,成了新型的主流观影工具,这些都促使着网络电影的蓬勃发展。

  特别是2014年到至今,在中国盛行的网络电影,为电影工作者创造了低成本制作,低门槛发行的条件。不光是新生代的电影工作者,电影名流,还包括一大批电影爱好者,也加入其中,这成为中国电影的一个划时代的分水岭。网络电影制作周期短,回报高的特点,吸引众多的各行业商家,跨行业投资网络电影。同时,众多的视频网站的发行平台为其起到支撑作用。可以说,这是中国电影市场的当今阶段最好的局面,原创电影产量大增,这和欧洲早在三四十年前,拍电影就像写小说那样容易,只有大制作与小制作的区别罢了。

  电影市场的开放和政策鼓励,使得电影表达的中心思想更加的自由、随意。网络电影平台审核的宽松形式,使得不少网络电影作品在思想、意识上,走着中国电影审查制度的“擦边球”,亚血腥、亚暴力、亚色情、亚迷信的剧情内容,在网络平台铺天盖地呈现,这些内容,成了网络平台审片者的“基本标准”,也成了当今网络电影生产所需的必要“亮点”。

  作为中国一个新时期的电影来讲,特别是可以被人们称为“新媒体电影”的新生媒体介质来剖析,“新媒体电影”的思想性应当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和社会倡导的精神形态。在中国第十三个“五年计划”中,提到“提升国民文明素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倡导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这对于当今的中国人来说,精神生活的重要性,直接影响了社会的发展,一个民族的气质。

  对于“电影”这样宣传介质来说,宣传、告知观众什么,会直接影响受众人群的对社会形态、社会行为的认知标准。因为当代社会的人,从小看着电视、电影长大,一部分重要的人生观、认知度都会受到这些影视作品的影响。大多数受众人群,已经被某些影视作品内容所影响。因此,作为一种新型宣传媒介的“新媒体电影”的“作者”来讲,就应该有这样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尽可能的在符合广大受众观影习惯的基础上,表达一种积极向上、乐观的“作者”态度与和谐社会、利于社会发展的观点。通过镜头语言、影视特效、新电影类型,展示、体现当代中国具有特色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念、传承中华优良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的精品力作。

  在新媒体时代的中国,网络电影(新媒体电影)、网络剧、微电影形成了网络媒体的主要形式、结构,构架了网络文化的主体。那么,我们做电影类型论来讲,交叉式的类型或者多种类型合一的形式结构,成为现代电影风格的主流,比如传统的爱情电影,一般只讲男女主角的爱情,而一旦变为网络形式的结构,我们现在通常就会爱情+喜剧+武打,多种类型风格融合在一起,形成了新的视听焦点。就是因为网络化的产生,也会造成这样混合式类型的影视作品,出现了大量抄袭、模仿、换位经典电影作品或者热映院线电影的现象,这些内容属于杜撰、盗用行为,是不值得提倡的。然而,这些属于违反《版权法》的内容,在当今的网络影视中大量出现,而且很多还是抄袭好莱坞的金典。

  对于这样的抄袭、盗用、模仿的创作行为,我们应该杜绝。对于当今的网络影视人来说,只有不断提高自身修为,不断学习新的影视知识,提高个人文化素质,这是当前网络影视人必须做到的事,再加以拍摄大量的实验短片,才能做出有特色、有艺术、有市场、有点击率的网络优秀作品。

  在当今21世纪新中国的今天,国家对影视文化产业支持力度加大,创作的重视程度提高,同时电影制作数字化生产的推广普及,电影生产资本大大降低,电影融资环境更加宽裕,投资形式多样化、丰富化,表达思想内涵的言论空间更加的自由的形势下,网络电影(新媒体电影)的“作者”更应该利用这些优势条件和社会资源,创作出优秀、高品质的网络原创作品,大力发展网络文艺,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推动正确的娱乐、舆论趋势导向,文化生活环境。

  在如此优越的社会环境下,网络电影(新媒体电影)的作者更应该利用这些优势,创作具有划时代意义、有涵养的电影作品呈现在观众面前。既有“快餐式的视觉效果”,又有思想上的“精神粮食”,同时,将娱乐与艺术完美结合,将商业模式与艺术手段相融合,给投资者带来收益,给受众带来视听享受,让我们的电影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有了这样优秀的原创电影作品,会大大提升华语电影在全球电影界的影响力。这意味着在中国掀起的“中国电影新浪潮”由网络电影开始了,到来了。

  2016年,《中国电影促进法》诞生,这是中国首个关于电影的法文条规。在这样的历史大背景下,网络电影的制作、发行有了明确的规范,在中国施行电影审查制度,正式的以法律的方式适用于所有的影视作品的拍摄、发行、出品,这对“中国电影新浪潮”的顺利展开,加以了法律保障基础,也鼓励着网络电影这一普及化的网络媒介,有了健康、正常化的发展,也使得中国的电影产业更加的正规化、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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