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广美开发布会否认是小三 难以自制现场落泪

来源: 中国娱乐网  日期:2012-09-10 13:44:26

律师声明

近日,台湾女星孟广美52岁的地产商富豪老公吉增和遭前妻起诉分家产。吉增和前妻张女士因认为离婚时财产分割不公,将前夫诉至朝阳法院,要求重新分割吉增和名下估价近40亿的世贸天阶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世贸天阶)股权收益。

随后,张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远不是一起财产纠纷官司,更多的是她与前夫吉增和及孟广美之间的情感纠葛,更直指孟广美导致两人婚姻关系破裂的第三者。

10日,孟广美在北京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澄清小三传闻。发布会上,孟广美一言不发,由律师王某宣读了声明。在结束时,孟广美对媒体鞠躬道谢。当媒体一再要求其发表感想时,孟广美仍闭口不言,但一度控制不住情绪,现场落泪。

华谊兄弟总裁刘韬主持记者会,他说,张秋华(孟广美老公前妻)的不实言论严重影响了吉与孟的声誉。孟广美老公吉增和律师所做的说明,称吉与前妻从05年就分居,离婚协议也是当年就起草,之后不断修改财产分割条款,直至2010年1月正式离婚。

经纪人则表示在案件宣判前不会做任何回应。随后孟广美就匆匆离去。

律师声明如下:

各位媒体的朋友,大家好!

我是北京市律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洋。

2005年1月,我本人接到吉增和先生的咨询与委托,其向我陈述了发生于2004年的一件与其当时的妻子张秋华女士相关的特别事件。该事件严重伤害了吉增和先生的感情,从根本上损害了吉先生与张秋华女士的婚姻关系。吉增和先生向我强调这件事发生后其与张秋华女士的感情确已破裂,无可挽回,决定必须离婚,因此,向我咨询了有关离婚程序、孩子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问题,并正式委托我协助处理离婚相关法律事务。

接受委托后,得知双方均同意以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于是,本人于2005年2月起草了离婚协议书并交给了吉增和先生。本人至今保留着存有2005年第一稿离婚协议书的软盘。

在随后数年中,吉增和先生一直就离婚协议书内容的调整与修改不断向我咨询,并要求我根据其与张秋华女士谈判内容的变化修改离婚协议书。修改的核心内容就是双方关于财产的具体分割。比如:2008年1月,张秋华女士要求新购别墅一幢给她;2009年7月,张秋华女士又要求再买公寓一套给她。

我注意到那几年吉增和先生提供的实际住所不断变化。经向其询问得知,吉增和先生于2005年初就不再居住于原本在世贸国际公寓的家庭住所,先在朝阳区雅诗阁公寓租住一年多,后搬至公司居住数年,直至双方离婚。

最终,于2009年底形成了双方均认可的离婚协议文本。吉增和先生和张秋华女士随后于2010年1月29日正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以上是我作为吉增和先生委托的律师,办理相关委托事项的情况说明。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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