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明报报道,“演唱会之父”、人称“Ba叔”的陈达志,因04至05年间挪用中科环保电力7200万(港币,下同),5年前承认洗黑钱、串谋盗窃及串谋诈骗等罪名,案件扰攘多年,虽然64岁的“Ba叔”出任污点证人,并获天王刘德华、歌神许冠杰等名人撰写求情信,11日仍被判囚3年,并被禁出任公司董事8年。
报道称,“Ba叔”早前被定罪后即被收押,经过3个星期的还押,明显比之前憔悴,听判时他一直眉头深锁,但离去时他仍带笑向到场支持他的亲友挥手道别,继而徐徐步入碹留室。法官在其资深大律师骆应淦的要求下,向惩教署建议安排“Ba叔”囚于具保护性的囚室。
法官陈广池判刑时指出,在“Ba叔”的背景报告中看不到他有很深的悔意,其妻亦指丈夫是被诬陷,但无论如何,本案的重点在于“Ba叔”与他人利用大量假文件挪用公司的钱,将上市公司视为自己的财产,无视公司股东的利益。
法官指“Ba叔”由制衣工人做起,后来成为商人并攀上社会阶梯、涉足娱乐事业,并得到“演唱会之父”的称号,今次事件明显是当头棒喝,现在他不单已破产,且要面对严重的刑事责任及一连串的民事诉讼,“见到一个成功商人落得如斯下场确令人感到惋惜……这不难发现事件是源于人的贪念及对社会地位无止境的追求所致”。
资深大律师骆应淦求情时读出香港精神科医学院副院长叶恩明医生的报告,叶透露当“Ba叔”的精神医生逾3年,自2005年被捕后,“Ba叔”便患上严重的抑郁症,不单失眠及饮食失调,性格亦变得沉默寡言,不欲与外界接触,对所有事情均失去兴趣兼情绪低落,需要定时覆诊。叶更指这数年间“Ba叔”已受尽苦头,他已知错,重犯机会微。
骆并引述法官在裁决中对“Ba叔”作为污点证人的评价,指“Ba叔”自05年被控、06年认罪,至08年才出庭作供,在证人台上前后48天受尽辩方大律师的仔细盘问,法官认为“Ba叔”的证供直接可信,亦相信由于“Ba叔”英文程度不高,故对另外两名被告韩明光及邹浩东非常依赖,两人亦看中“Ba 叔”随和的性格而加以利用及占便宜。
“Ba叔”于06年承认洗黑钱、串谋盗窃、串谋诈骗等共6项罪名,案情指“Ba叔”2004年任中科主席及执行董事期间,将出售子公司的联营公司所得的1118万元据为己有。同年8月,他向公司透露有意洽购北京一家公司,指示中科给他1000万元以支付订金,但最后款项被他用作还债。
05年1月,“Ba叔”与邹浩东指示中科的会计师制造假会议纪录、会计单据等,讹称作为附属公司的营运资金,“Ba叔”与韩明光亲自签出400万元支票,但接收人是“Ba叔”名下的两间公司。这次“Ba叔”分得235万元。
至中科04/05财政年度临近结束,为掩饰盗用公款,“Ba叔”与韩明光及邹浩东以放贷给附属公司等借口,令公司批出款项共3800万元,好让二人调回资金填补公款。
香港“演唱会之父”诈骗被判刑 刘德华写求情信
来源: 中国娱乐网 日期:2011-07-12 09:19:55
陈达志因挪用公款及串谋盗窃等被判入狱3年,获法官建议入住受保护的囚室。香港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