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彩桦(资料图片)
香港演员李彩桦日前表示未收到内地剧集《红尘丽影》的六位数尾款,《红尘丽影》剧组今天(12日)发表声明表示,摄制组针对李彩桦的片酬支付方式完全是依照双方签订的合约履行,并未拖欠李彩桦片酬,李彩桦无故罢演给摄制组造成的重大损失,摄制组将保留追究李彩桦及经纪公司法律责任的权利。
李彩桦日前表示:“上月底拍完内地剧集《红尘丽影》,但六位数尾款还未收到,我又要忙开新剧,我三月底同寰宇解除经纪人约。”
她表示,这起纠纷交给新经纪人去处理,自己全心拍好新接的内地剧,但一定会回香港拍戏同重返乐坛。
《红尘丽影》剧组方面称,李彩桦在电视连续剧《红尘丽影》中饰演林文娟,拍摄前与摄制组签署了出演该剧的三方合约,三方代表签字中包括李彩桦作为艺人本身的署名签字,该合约具有法律效力。在拍摄前期,摄制组与艺人合作愉快,李彩桦本人也大赞摄制组的服装造型等唯美大气,而摄制组也按照合约支付给李彩桦相应的片酬。
但是,剧组表示,就在李彩桦的戏份拍摄过半时,艺人李彩桦未能按摄制组通告来到拍摄现场,摄制组多方联络,艺人始终不接电话,甚至连内地的经纪人也表示已经联系不到李彩桦,已经不能控制艺人。李彩桦的无故失踪给摄制组以及摄制组的其他演职人员,带来了巨大的损失。经多方了解,艺人李彩桦在上海接了另外一部戏的女一号。摄制组第一时间与她在香港的经纪公司联系,经纪公司要求摄制组提前支付片酬尾款,并要求摄制组等候他们的通知方能安排李彩桦的档期。
对于李彩桦香港经纪公司的无理要求,该剧的制片人王先生表示:“艺人不按照合约办事,给摄制组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对于艺人未能按照合约履行,以及艺人对摄制组不属实的诋毁,摄制组将保留对艺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