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打赢官司只为巩俐?

来源: 中国娱乐网  日期:2009-12-09 14:33:54

张艺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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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去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出版发行的《印象中国:张艺谋传》一书中,作者黄晓阳大量描述张艺谋与前妻肖华、以及巩俐之间的情感隐私,此书一经发表,便引起广泛关注,但张艺谋对此十分不满,并于今年1月6日委托律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该书的出版方和作者名誉侵权,并索赔150万元。

  网络小丑星短评:

  象网络小丑星这样没权没势没地位的人,黄晓阳们大可放心大胆的去写,即使没有风流韵事,你也可以编出一些与巩俐小姨子(不存在的人物)如何如何亲密无间的事来,并PS 一些图片作为佐证。网络小丑星也不可能去告你的,因为一没时间,自己这点时间还要用来打工来养家糊口呢,二没金钱,请不起律师,即使有律师愿意为我服务,也不会尽力的。

  但是张艺谋和巩俐的你绝对不能写,尽管他和巩俐的那段罗曼史是路人皆知的,也不是什么秘密了,但你也不能凭想象去描写,因为发生在人家家里的事你不可能知道得那么细,所以只有推断了,推断的东西必然有些和“犯罪”现场不符。这很容易让人家抓住把柄。

  所在,丑人这里希望作家们以后在写文学作品的时候多关心一些底层老百姓的生活,《蜗居》之所以能够成功就是因为它反映了社会现实。不管多大的名人脱了外套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所以不要老追着名人的屁股不放,弄不好象刘谦一样暴揍你一顿,你向谁申冤去?若是损害了人家名人的名誉,还会吃官司的。和张艺谋、巩利这样有身份的名人打官司,肯定是输多赢少。(综合中国山东网 网络小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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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晚,张艺谋个人官方网站《谋影世界》暨《三枪拍案惊奇》网络游戏发布会在北京举行。图为张艺谋笑容灿烂。 中新社发 李学仕 摄

  写作《印象中国:张艺谋传》并出版发行,涉及张艺谋与前妻肖华以及巩俐之间的情感隐私,《华声》杂志总编辑黄晓阳及华夏出版社一审输了官司。

  今天上午,一中院判决华夏出版社和黄晓阳停止涉案书籍的再版印刷、发行,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刊登致歉声明,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去年,《印象中国:张艺谋传》出版发行。由于书中描写了大量关于张艺谋与前妻肖华以及巩俐之间的情感隐私,引发了众多读者的关注。

  今年1月6日,张艺谋委托律师起诉到一中院,认为华夏出版社及作者黄晓阳构成侵权,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精神损失50万元。

  张艺谋在诉状中指出,《张艺谋传》未经其本人授权许可,便使用其个人肖像、还伪造其签名;书中大量内容系作者道听途说、肆意捏造,严重侵犯了其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该书出版后,被多家媒体争相转载,使张艺谋的社会评价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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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判决

  一中院认为,出版社和黄晓阳未经张艺谋同意,在涉案书籍封面上印有张艺谋肖像,对营销无疑起到宣传作用,构成对张艺谋肖像权的侵犯。

  书籍封面上有“张艺谋”的手写签名,足以使读者认为签名即张艺谋本人所签,侵犯了张艺谋的姓名权。

  张艺谋本人没有透露个人感情生活的意愿,但二被告的行为却让人产生了相反的理解。

  因此,法院认为出版社和黄晓阳的行为构成名誉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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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说法

  张艺谋的律师、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佟洁表示,如果传记涉及个人隐私,一定要经过本人同意才能发表。

  佟洁认为,该书将近三分之一的内容都是在写张艺谋的家庭生活、感情经历、成长历程,这些内容结合封面的肖像以及签名,足以让读者以为该书得到了张艺谋的授权。“这是故意的,非常明显。”她说。

  佟洁认为,“有出处”并不能作为黄晓阳免责的理由。

  “其他人的报道如果在你书中出现,你就必须对这些文字负责任,应该对转述的内容进行核实,不核实就是以讹传讹。”佟洁称,书中涉及张艺谋隐私的部分,恰恰没有写明“据某某回忆”或“某某书所示”,而是直接成了“张艺谋说”。

  ●相关人物

  黄晓阳:毕业于武汉大学中文系。现任湖南日报《华声》杂志总编辑,曾出版过《魏文彬和他的电视湘军》、《阳光杨澜》、《王菲画传》、《风华绝代梅艳芳》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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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艺谋最近惹上官司了,据称是因为巩俐。张艺谋状告《印象中国:张艺谋传》的作者黄晓阳及出版方华夏出版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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