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琳离婚损失恐达千万元
近日,马琳的“隐婚门”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背后爆炸性的实情也一件件被挖了出来,既然两人都已经在打离婚官司了,而且奥运冠军马琳的收入无疑要比三线演员张宁益多得多,那马琳的财产分割无疑又是一个关注点。
昨日,有“好事者”在网上给马琳分析计算了一下,如果双方离婚,正常情况下马琳将损失上千万元。这份分析如下:
据相关人士透露,2007年至今,马琳在乒超每年的工资都能轻松上200万元,2004年到2006年,每年至少也有100万元。另外,据《2005年福布斯中国名人榜》,马琳早在2004年年收入就达到了290万元。2008年马琳在夺得了北京奥运会男单冠军之后,价值更是迅速飙升,《2009年福布斯中国名人榜》,马琳排在了第30位,年收入更是达到了850万元。由此算来,马琳从2004年雅典奥运会夺金之后与张宁益结婚的五年时间中,应该有2000 万元左右的收入。
反观张宁益,作为娱乐圈三流的演员,年收入顶多几十万元。而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 “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也就是说,除非马琳与张宁益有约定,否则两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便归夫妻共同拥有,也就是说张宁益有权依法在离婚时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分割马琳在婚后的所得。正常情况下,只要法院判离,那么张宁益便可能从马琳处分割到约1000万元的 “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