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环球网消息:林志玲昨日(10日)现身台北法院,控告台湾《壹周刊》,同时也吸引大批法院员工及大批市民及追星族到场旁听,还有民众看到她直呼“哇!仙女啊!”及“好漂亮呀!”
综合媒体报道,台湾名模林志玲就台湾《壹周刊》于2007年5月刊登其新屋照片及指她大搞三角关系,以侵入住宅、妨害秘密及妨害名誉等罪名入禀控告对方。林志玲亲自出庭应讯,穿上白色洋服的林志玲,于胞兄林志鸿及两位律师陪同下到场,由于围群众太多,最后惊动警方到场维持秩序。有市民见到名模林志玲的风采,当即忍不住大叫:也有人在场议论纷纷。
庭讯结束后,法官问林志玲要不要领证人旅费,她很干脆地说“不用”,随后由法警护送上车,避免她被太多粉丝包围走不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