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海多家媒体刊登消息称,著名导演谢晋之妻徐大雯诉宋祖德、刘信达的名誉侵权案将于本周四在静安区法院开庭审理。昨天下午5时,记者从静安区法院得到最新消息,该案因故改期审理,何时开庭将另行告之。
去年10月,谢导不幸逝世后,宋祖德在博客中撰文称谢导去世前晚“一夜风流”,还称谢导和刘晓庆有个重度脑瘫的私生子谢虞庆,他的兄弟刘信达也在博客上对此予以证实。今年2月底,谢晋遗孀徐大雯打破沉默,以一纸5000字的诉状,将宋祖德和刘信达告上法庭,指其在博客上描述关于谢晋之死的有关内容侵害了谢晋的名誉,要求立即停止侵害、在相关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共同赔偿精神损失和为诉讼而支出费用合计50万元。
今年3月,宋祖德和刘信达向静安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侵权行为的实施地和结果发生地都无法确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来审理。法院驳回了管辖权异议后,两人又上诉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5月,二中院终审驳回了他们的上诉,认为徐大雯住所地静安区完全可视为侵权结果发生地,静安区法院对此案具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