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引起公愤的事件莫过于“三鹿奶粉事件”,早在09年初“三鹿奶粉”事件相关负责人的处置问题也将公布于众。面对三鹿奶粉事件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刘世杰律师向笔者表示:“田文华最少将被判处15年以上徒刑,最高可获无期徒刑。”然而,由三鹿引发的相关事件还在继续。邓婕作为三鹿奶粉的代言人,终于没能脱了干系。75岁的重庆市民黄正玉就将三鹿奶粉代言人邓婕送上了法庭。
近年来,明星被曝代言虚假广告的案例越来越多,从平民“偶像”郭德纲,到一代美女李嘉欣,统统是“广告门”的涉案艺人。究竟谁该为虚假广告买单呢?是“无良”的商家?还是“无知”的明星们?显然,这个问题在网友中也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网友口水大战是谁丢了社会责任感
网友坚决抵制三鹿认为:商家根本就不应该将不合格的产品投放市场,还利用明星效应误导观众,是罪魁祸首!!
网友小竹子认为:明星拿钱办事,代言只是一种交易而已,他们不可能对产品做全方位的检验,现在出了问题就一个劲的指责代言的明星,太冲动了。
网友bunny认为:商家固然可恶,但明星也难辞其咎,既然做了代言人,就算是用自己的形象和号召力给产品做了保证。老百姓很多都是听信代言人采取购买产品的,怎么能产品一出事,明星就能拍拍屁股走人呢?
网友VOO认为:我觉得还是市场机制的问题,产品检验不合格怎么能上市?没有明星代言,产品就可以质量不过关吗?
网友migomigo认为:作为公众人物,艺人更应当对自己做的事负责,代言假冒伪劣商品,这不是忽悠老百姓吗!?当明星就要有社会责任感!!另外,市场是该整整了,明星代言也该管管了,不能为了赚钱能良心也不要啊!
网友混世莫慌认为:我买东西就是看口碑,管谁代言与我无关。出来混迟早要还,该你倒霉,摊上个无良商家。
明星做广告,本身是一种很正常的商业行为。但明星是公众扶持起来的,其知名度是公众给予的,明星必须珍惜社会给予的荣誉和公众给予的信任,承担自己的公众义务和社会责任。明星靠其公众形象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完全无视消费者的利益,不正当地利用观众对自己的信任而大挣其钱,其实他们贱卖的正是自己的信誉。
近两年的“中国演艺名人公众形象满意度调查”数据显示,对公众形象负面影响最大的因素就是虚假广告代言,甚至超过了绯闻和吸毒。由此看来,“代言”对于明星来说是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事情,如何选择品牌代言成为当明星必须面对的一个课题。在巨额代言费的诱惑下,明星们是否该更理智地权衡和更负责任地调查呢?
为虚假广告买单的明星
2008年9月邓婕、倪萍等
为三鹿奶粉代言,邓婕、倪萍等几位明星遭到网友炮轰。重庆一位75岁老太太,计划将三鹿奶粉及其广告代言人邓婕告上法庭,并索赔1万元。
2005年5月冯小刚
业主起诉冯小刚虚假宣传误导购房,索赔装修和维修的损失、房屋价值贬损以及精神损失共计8万元并要求冯小刚赔礼道歉。该业主被指恶意诉讼别有用心。
2008年4月何庆魁
何庆魁高秀敏涉非法嫌虚假代言“万里大造林”,非法获利600万。
2008年3月李嘉欣
电视购物广告中李嘉欣代言的芮玛“黄金叶坠”涉嫌误导消费者,广告吹嘘的黄金叶坠被证实为铜制,批发价仅为16元。
2007年2月葛优
葛优代言的“亿霖造林”被北京警方认定为“近年来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传销案件”。在短短两年时间内,“亿霖造林”打着“托管造林”的幌子出售林地,从群众手中卷走16.8亿元。“亿霖造林”广告的破灭,让葛优陷入信誉危机。随后葛优全数退还代言费,并向外界道歉。
2006年11月刘嘉玲
刘嘉玲在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广告中宣称“使用28天后细纹及皱纹明显减少47%”、“肌肤年轻12年”。一位听信广告的女士在使用了该护肤品后,因皮肤出现了瘙痒和灼痛而将刘嘉玲告上了法庭。理由便是刘嘉玲拍摄的这则广告存在宣传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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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资深主持人邢质斌代言减肥腰带,因没效果引来投诉,搞得邢质斌异常尴尬,不得不出来解释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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