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镇宇拒付120万元装修费败诉 官斥其行为极坏

来源: 中国娱乐网  日期:2009-04-11 13:05:10


吴镇宇拒付120万元装修费败诉

  艺人吴镇宇夫妇三年前委托装修设计公司,替他们装修位于西贡君爵堡的三层高别墅,惟竣工后双方就装修费尾数发生纠纷,装修公司指全部装修费用为370万元,但吴只支付了250万元,故追讨差价120万元。不过吴则指该些装修货不对办,并认为多付了装修费,故反申索41万元。案件早前于高院审讯后,法官昨颁下判词,裁定吴镇宇败诉,并需赔偿120万元,法官更直斥吴氏夫妇以强硬的律师信态度,欺压对方放弃诉讼,其行为极坏,故要他支付对方讼费以作惩处。

  吴镇宇昨回应事件时,声称不评论此案。申索人为顺辉装饰工艺有限公司,答辩人为由吴镇宇及其新加坡籍妻子王丽萍任董事的顺安物业有限公司。案件开审时,吴氏夫妇没有出庭作供,但曾传召风水大师“果峻法师”出庭,不过高院暂委法官郭霭诚昨颁下判词指果峻法师的证供对案件没有帮助,故不会处理其证供。

  须付讼费以作惩处

  郭官指,当申索人寄出帐单后,吴氏夫妇于2006年5月26日向申索人的设计师发出律师信,逐点指责他不遵从吴氏的意见装修,并批评他的设计,其态度强硬及激烈,郭官认为有恐吓成分,意图令对方不敢再作追讨。郭官亦认为吴氏的行为是自恃自己社会地位来欺压对方。

  郭官又指,据双方专家计算出的装修费用,控方指为377万,辩方专家则认为367.5万较合理,但并非吴氏所指的190万。郭官又指他相信申索人的设计师相当有经验及称职,而且以前从没有接过任何投诉,郭官认为他们亦可获得合理的工资及装修费。另外郭官又接纳吴氏于工程完成后曾设宴款待装修工人,而且在六个月内均没有任何投诉,只是在2006年5月才发出该封有恐吓成分的律师信。

  最后法官判处吴氏败诉,并需支付控方120万元,郭官最后又批评吴氏夫妇的行为极坏,以恫吓的手法迫令对方停止追讨款项,故决定吴氏需赔偿对方讼费,以作为惩罚。

  事缘于吴镇宇在2004年底,斥资2038万元,购入西贡君爵堡约3500迟3层独立屋豪宅,并委託申索人进行装修,整个工程淨开支为304.4万元,加上15%利润后,总数为约370万元,但吴镇宇只支付其中250万元,尚欠120万元。吴氏则指完工后发现地板不平、屋内柜门关不上及漆油脱落,申索人的设计师亦没有按他们指示设计,故向对方反申索60万元,案件开审时则改为反申索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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