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静雯与老公孙志浩感情纠纷愈演愈烈展开了争女大战,4月6日正式进入司法程序。4月7日下午,贾静雯曝光了律师声明,贾静雯只希望和孙志浩坐下来谈谈,即使要离婚,也要听到孙亲口说。
贾静雯
2009年 4月3日,贾静雯台北召开记者会,向媒体公众正式宣布将结束与丈夫孙志浩的婚姻。贾静雯哭诉孙志浩4个月前带走女儿后就不告而别,要夺回做妈妈的权利。
夫妻展开大战
贾静雯与老公孙志浩感情纠纷愈演愈烈展开了争女大战,4月6日正式进入司法程序。贾静雯委由律师吴宜臻向台湾那地方法院递状,请求法院停止孙志浩对女儿梧桐妹的监护权。4月7日上午,孙志浩好友周丹薇召开记者会,回应贾静雯日前召开记者会找寻女儿一事。她称孙志浩曾于上周通过email和贾静雯联系,而贾静雯也知道其女儿梧桐妹的下落。对此,贾静雯回应称,曾多次发送email给孙志浩询问女儿下落,孙志浩回复内容却均与女儿无关。对于周丹薇称,在三年前,贾静雯曾闯进上海家中,强行抱走女儿,她回应称,2006年双方因发生冲突,才会带女儿及母亲一起回台湾娘家,并称夫妻吵架回娘家乃人之常情。周丹薇说,孙志浩要娶贾静雯前,很多人去孙家讲贾的坏话,但婆婆刘曙光都回答:“那是她婚前的事。”而从订婚开始,都是贾喜欢什么就让她挑,周丹薇说:“我是艺人,我公婆也不限制我,但人要有分寸,结婚4年她只有五分之一时间在家,价值观根本有问题嘛。”
4月7日下午,贾静雯曝光了律师声明,首先,贾静雯否认了自己知道女儿下落一事,并称自己曾多次要求见女儿,但孙志浩从未正面回应;其次,贾静雯透露她与丈夫在2006年发生冲突之后与男方签署了带有保密条款的协议书,虽然内容不便透露,但绝对与金钱及房子无关;最后,贾静雯对于她与孙志浩之间的钱财问题做出明确说明:“本人与孙志浩结婚4年,除怀孕期间,孙家父母因体恤本人无法工作,每个月给本人新台币10万元(约折合2万人民币)家用,1年共120万元(约折合24万人民币)外,本人账户中从未有过孙志浩及孙家任何一笔金钱进入,故关于孙家每个月拿30万元(约折合6万人民币)给本人作为家用,并非属实。”此外,贾静雯还表示自己为了照顾生病的母亲,用自己钱财分别于台湾与上海置产,从未动用过孙家任何金钱。
贾静雯的代表律师吴宜臻证实,已由助理将诉状递交法院。代表律师吴宜臻说这段期间,双方靠电话和E-mail联络,孙曾限贾3天内办好加拿大护照,但贾照办后还是得不到女儿下落。至于“协议书”内容?吴宜臻透露跟钱绝无关系,贾静雯只希望和孙志浩坐下来谈谈,即使要离婚,也要听到孙亲口说。
婚变风波扯上黄磊
昨日有台湾媒体称,孙家掌握了贾静雯和大陆男演员发的暧昧短信,这些都是将来孙家上庭争夺女儿梧桐妹的有力证据。贾静雯和孙志浩闪电结婚后,就不断有婆媳不和的传言,其中一个原因,可能就是因为孙志浩的妈妈看到了贾静雯的手机里有她和一位大陆男演员互传的短信资料,内容相当暧昧。更让公婆怀疑媳妇的行为不检点。贾静雯的婆婆曾经直接问过这个短信是怎么回事,贾静雯则回答,“艺人本来就比较开放,这根本没什么!”该新闻直接指出了这位大陆男演员的身份,即2006年与贾静雯一起拍摄《悲伤时唱首歌》的演员黄磊。
昨日记者就此传言采访黄磊的经纪人,对方回应说:“很无聊,黄磊和妻子很恩爱,还有孩子,希望流言不要伤害幸福的家庭,黄磊本人是不会回应这些无中生有的新闻。”
越洋争监护权复杂
吴宜臻表示,梧桐妹现在位置不明,所有证件又遭父亲孙志浩给全部带走,鉴于梧桐妹有美国身份(有社会安全号码),他们已开始委请美国律师做最完善的法律程序安排。除了在台湾提出假处分外(诉讼保全),他们也研究了许多在境外(如美国)的法律,想办法尽可能地让司法调查部分只在中国台湾或美国两地解决,避免孙志浩再带着小孩到处躲。
律师邱彰认为贾静雯面临的问题很难立刻获得解决,她建议如果现在目的是找到小孩,“去美国报警,但必须要贾静雯已住美国一段时间,否则只能等台湾官司完了再去找小孩。”邱彰还指出,贾静雯即使胜诉,可能因孙志浩来不及回台向法官陈述,而无法获得美国司法单位认可,最好先等孙带女儿定居下来,再去当地提告,不过美国有些州法律要求提告者必须设籍最少6个月,很难达到立刻见女儿的目的,最好在台北打官司胜诉,再拿判决书到美国法院请求协助取得监护权。
孙家舅舅今发声明
这场“抢女战”双方各说各话,孙志浩的制作人舅舅刘正中看不下去,今天也将发声明稿说明孙家立场,对吴宜臻请“外人”发言要拿出孙家授权书,刘正中大怒:“周丹薇和孙家是世交,我是孙志浩舅舅,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