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楚生创身价记录 天娱索2600万解约赔偿金

来源: 中国娱乐网  日期:2009-03-26 15:08:42

昨日,“陈楚生解约案”又有新进展。记者得到知情人士爆料:天娱向陈楚生提出高达2600万元的解约赔偿金。记者随即就此事向陈楚生的律师周俊武求证,针对2600万元的数字,周律师显得很惊讶,他反问记者“你怎么知道的 ”。却始终不肯正面确认或者否认消息的真实与否。

周律师表示,他确实得到长沙仲裁委员会口头告知的通知,天娱公司书面提出“如果陈楚生要求解约,必须向天娱公司支付一笔高额赔偿金”的确切答复。但至于具体数目是多少,周律师不肯直接透露,“因为我现在只是被口头告知,还没有拿到对方的书面材料,所以还不能具体谈太多。但是从法律角度和惯例来讲,不管对方提出多高数额的赔偿金,仲裁的结果肯定是解约,而且错不在陈楚生,所以赔偿金也不应该由陈楚生来出。”并且,记者随后向天娱方面了解中得知,他们也意识到高额赔偿的结果不太可能实现。

2600万的解约金,是迄今为止华语歌手中的天价,此前蔡依林的区区900万新台币解约金(相当于人民币200多万)比起来,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了。如果抛开负面因素不谈,陈楚生创下了身价最高的华语明星第一人。

初次仲裁 天娱方面提出仲裁异议

3月13日,“陈楚生解约案”在湖南长沙仲裁委员会第一次开庭,按照一般程序,开庭次数为两次左右。周律师向记者描述:“我们有充足的准备,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证据材料,如果对方要反驳,进行双方的一个抗辩和质证,然后仲裁庭可能和议,再在双方证据的判定的情况之下依据法律规定在仲裁约定情况下做出一个裁决。但这个案子没有进入通常的仲裁审理过程。这个案子应该是在这个月的13日开的庭,8日仲裁庭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天娱公司在11日向仲裁庭要求终止审理,理由是这个案子不应该由长沙仲裁委员会受理和管辖了。当然,仲裁庭也规定了,只要是双方书面提出异议,可以顺延,看看案子是不是应该有长沙仲裁庭受理进行一般的审核,如果是,就择日再开庭,如果是不认为它受理,那就再走别的程序了。怪就怪在天娱方面本可以是8日就提出异议的,却在星期三或四通知仲裁委员会的,可那个时候我们已经买了飞机票了。这显然是打时间差。”

“仲裁委员会是天娱方面指定的吗?”

“对,在陈楚生签约的文本里面有一个条款“如果双方对于合同有争议的情况下应该由长沙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如果约定仲裁的话就不能诉讼了,因为打官司就是去法院去打,如果是双方在合同里面明确约定由某个仲裁委员会仲裁,那就排除法院的管辖,直接要去做仲裁。这个条款实际上是天娱公司的合适化合同里面约定,是它设立的,它应该认可这个效力,但是这个案子里面它首先提出对合同本身的仲裁条款有异议,同时向长沙中院提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

在仲裁期限内肯定解约

据陈楚生律师介绍,在第一次仲裁中,仲裁委员会也希望能将“陈楚生解约案”和解。可是由于天娱方面提出异议,因此有可能是由于仲裁期限到后自动解约。

陈楚生的律师明确表示,“我觉得仲裁审理终止的可能性是没有的。我认为对方也非常明确知道这种可能性是没有的,只是说他利用程序上的问题拖延时间而已,所以我们就不浪费时间再探讨关于法院的这个管辖问题了。”

“目前我主要想在拿到书面关于高额赔偿问题的材料后再做针对性打算,我相信从专业法律方面,这次我不会再和解,而是一定得出一个判定结果,因为‘和解’对这个行业的很多人是不公平的,我希望能有一点微薄的推动力量,去避免这样的不公平再次发生。”

围绕解约出现重重迷雾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围绕陈楚生解约事件,连续出现众多令人扑朔迷离的新闻,这潭解约的水已经浑之又浑。

我们可以看看围绕陈楚生解约,在第一次仲裁委开庭之后所发生的事情:

吉杰高调写博客,“楚生,加油!”一句来自兄长的期许,何其的沉重。哀其不幸,恨其不悔。更指责花生群体中有人别有用心,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一句来自兄长的加油,用心何其良苦,也将陈楚生逼入永无法回头之境。加油?认错,重归师门?似乎反让陈楚生真正成为出尔反尔、反复无常、万矢之的之人。世间最沉痛的指责,莫过于兄长一副又哀又恨的劝悔,最痛苦的事,莫过于自己深知兄长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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