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紫妍自杀揭韩娱圈内幕 新人有冤无处说

来源: 中国娱乐网  日期:2009-03-21 15:21:21

  “有一些小规模经纪公司以宣传费的名义要求新人交钱。几周时间就能收到几千万韩元。他们很少会将这笔钱真正用在宣传方面。最后都流入他们自己的口袋。”

  演艺经纪公司领导A某表示:“就因为这个原因,现在还在打官司。大公司虽然不这样,但一些小公司情况似乎不同。”主张说没有收到合约金和演出费的艺人不计其数。

  有的艺人甚至还会挨打。经纪人B某表示:“虽然不是经常发生的事情,但见过某演艺经纪公司的总经理在酒吧喝酒后,以对方顶嘴让自己心情不好为由,打了新人男演员。”当然也不是所有情况都是经纪人的责任。几年前,一名歌手拍下自己同恋人亲热的录像,但被经纪人发现之后遭到暴打,而且毁掉了录像。但业界普遍认为:“用拳头解决问题的‘第一代’经纪人最近大都已退出舞台。”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去年年底对10家演艺经纪公司所属的354名艺人的合约书进行调查后表示:“除了部分明星级艺人之外,大多数艺人都签了对自己单方面不利的合约。”同时还采取了修改措施。但是,根本没有人相信这一措施会帮助到无力的艺人。

  演艺经纪公司领导D某表示:“最近几乎没有拍录像的情况,但也有些经纪人以揭露私生活来威胁艺人。”有不少经纪人帮助艺人“整理”不妥当的关系等,并以此为借口威胁说“要把相关文件泄露给媒体”。可以说,部分道德观念淡薄或拜倒在金钱面前而出卖自己的艺人自愿当起了这些经纪人的“奴隶”。

  但是,因为“遭遇被逼陪酒和施暴等冤屈后无处申冤”的绝望,艺人们有时会做出极端的选择。一位艺人表示:“所属经纪公司总经理曾说‘我和国情院、检察机关的某人是兄弟关系,戏子再怎么着也没用’。”

  放弃委托警方或检方进行调查的艺人也很多。曾有一名女演员本打算针对以亲戚名字购买的住宅所有权提起诉讼,但后来突然取消了计划。因为有传言称“某女演员以与某集团总裁同居为代价得到公寓后,又被抢走”。

  从艺人被害案情况来看,首先,零碎信息通过律师、警方、检方等相关人员泄露出去,然后有“证券街传言”、各种信息机构“报告”等对这些信息进行重组,而如果体育报、网络媒体等对信息进行加工并传播,传闻就成为“事实”。从而出现整个国家将没有得到验证的信息看成“既定事实”的倾向。虽然有正确的,但也有如果从当事人立场看,令人感到“火冒三丈”的虚假信息。

  反之,还有接受性服务的人没有意识到犯罪,反复做这种行为的倾向。这是因为警方和检方没有正确查明事件,将受委屈的人和犯罪的人区分开。一位检方有关负责人表示:“迄今为止,大部分性丑闻是在调查电视台编导(PD)受贿嫌疑的过程中带出来的,因此一般不会积极进行调查。即使我们进行调查,受害人也否认‘强迫性’,因此根本无法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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