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1日香港有线电视台收到“子弹”和恐吓信后,12日,香港某报也收到了“子弹追杀令”,内容和形式都和前一封一模一样。
香港媒体报道称,当天收到的恐吓信和子弹依然是用公文袋装着,信件的内容依然是要求陈冠希在4月4日之后全面退出娱乐圈,子弹的型号和封面贴着的邮票也都一样,不同之处则是公文袋的封面、收信人以及回邮地址,之前有线电视台收到的回邮址地是“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而12日香港媒体收到的恐吓信,回邮地址则是“纽约第44街474号美国有线电视公司”。
面对接连而来的威胁,人在加拿大的陈冠希依然坚定地表示“不会怕”,同时也不会改变下个月的宣传行程;陈冠希的经纪公司老板林建岳则表示:“香港是法治之区,警方会处理。”新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