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角七号》片段遭盗播 电器行称客人试映

来源: 中国娱乐网  日期:2008-10-11 09:46:01


南京东路2段的「BEST」电器行前晚公然播放《海角七号》片段。魏嘉志摄


郭家古厝是《海角》友子阿嬷家场景,昨涌进许多参观人潮

电影《海角七号》昨全台票房已推进到3.6亿元,但近来频传盗版桉例,前晚记者在南京东路2段“BEST”电器行,发现店内陈列电视萤幕上竟公然播放未获授权的电影片段,不少路过民众因而伫足观赏,店家虽澄清是客人拿来试播的光碟,但此举仍涉嫌违反《着作权法》,侵害“公开上映权”,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记者发现该电器行播的《海角》画面中,左上角打出“SAMPLE(样本)”字样,片长约5分钟,一直重複播放,包括店内和面向人行道的电视同时播出,电视旁还贴有“用行动支持国片”海报装饰,乍看像在推广国片,更像是想藉此招揽生意。
该店店长陈育鑫昨解释,是某位客人想购买DVD播放器,所以自备光碟来店内试播,客人继续选购商品时,影片就一直播放,“我们是服务业,会尽量满足客人需求。我们公司规定不能播盗版,光碟不是我们的”。

《海角》导演魏德圣昨已出发到夏威夷出席影展,电影公司昨表示:“电器业者我们会先跟他们沟通,请他们不要这样做;也许他们的出发点是好意,不过影片取得方式,并非透过正确授权管道,如果希望播,请与我们联络取得授权。《海角》DVD未来将由得利影视发行。”至于SAMPLE DVD确实有提供给某些海内外买家、特定影评人,电影公司不认为会因而外流。
《海角》虽仍难逃盗版歪风,所幸戏院观影人次已超过1百万人次,带动观光热潮,电影场景中位在恆春镇的“阿嘉(男主角)的家”,已吸引大批粉丝参观,屋主向每人收取50元清洁费;满州乡中山路上的“小岛友子阿嬷(情书中的女主角)的家”昨也开放参观,派出所还派警力去维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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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播放违反《着作权法》
律师杨扩擧表示,电影是视听着作,该店家为公开场所,电影片段在店内电视上播放会让不特定的人看到,涉嫌违反《着作权法》第92条、侵害“公开上映权”。店家虽声称来源为客人“提供”,但从店家装饰布置看来,显然涉及商业播放行为。即使是正版DVD,在没有着作权人的授权下,依然无法公开播放;且此播放行为也不符合“合理使用”(例如学校教学或新闻中使用片段),最重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新台币75万元以下罚金。另外,《着作权法》第91条第1项的“重製罪”,刑责同上,但此桉例上较难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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