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与母亲离婚后近30年未与女儿联系,如今却一纸诉讼将女儿告上公堂,让其支付每月1500元的赡养费!这件事就发生在知名艺人戴娆身上。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戴娆,她称正从外地赶回北京的路上,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官司,她现在是一头雾水。戴娆的经纪人梁小姐向记者透露,戴娆本人也已经在考虑是打官司还是调解。
○新闻回放
父亲将明星女告上法庭
著名歌手戴娆被其父亲厉先生告上法院,要求按照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付赡养费的事情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据报道中称,戴娆原名厉娆,她的父亲厉先生是成都某企业退休干部。1980年,厉先生与戴娆的母亲离婚后,戴娆由母亲戴女士抚养,并改由母姓。目前,厉先生因身体状况十分不好且生活困难,要求女儿戴娆尽义务赡养他,但女儿拒绝联系和沟通。厉先生觉得,依据婚姻法及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戴娆应当履行对他的赡养义务。故诉至法院,要求戴娆每月给付赡养费1500元。
戴娆心情很不好
一下成了被告,戴娆自己却完全不知情。昨日下午,记者辗转联系上了戴娆,她表示自己刚刚得知消息,“我正在赶回北京的路上,还是等我先了解具体情况再说吧!”随后,记者与戴娆的经纪人梁小姐取得了联系。电话接通后,梁小姐不断叹气。她说戴娆刚刚知道这个消息,并且也很是心烦。“事情发生的时候,戴娆刚好还在外地演出,本人并不知晓,昨天晚上有很多记者打电话询问,并且今天很多报纸也刊登了很大篇幅,戴娆就知道了。很多人都知道,戴娆还不记事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一直没有父亲的消息,这次他突然跑出来要求赡养,让戴娆也很惊讶。现在戴娆最担心的就是她病中的母亲,戴娆的妈妈心脏不好,现在正在医院治疗,戴娆到了医院就藏报纸,生怕母亲看到加重病情,她很爱她的母亲。”梁小姐还说,戴娆知道这件事后有些心事重重,在电话里能听出来心情受到了影响,很多朋友都来安慰她。至于戴娆会不会向爸爸支付赡养费,梁小姐表示要等戴娆了解具体情况后再说,“这毕竟是戴娆的家事,我也不知道她会怎么办。”也有人质疑戴娆是在利用这件事炒作自己,对此,梁小姐表示十分无奈,她称,首先戴娆不是什么宣传期,另外,没有人会拿自己的家事,尤其这种事炒作,她希望大家能理解并支持戴娆。
曾在电视节目中称父亲从未尽义务
戴娆通过参加1993年的英皇杯唱歌比赛和一家公司签约成为一名职业歌手。在娱乐圈十多年的“摸爬滚打”,让她成熟、坚强了很多。据了解,她与父亲的“恩怨”由来已久,4年前,她接受电视访谈节目《女人百分百》时,就曾哭述过父亲从未对自己尽过义务。戴娆在节目中称,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父亲不但不承担母女俩的生活费用,还消失了。为了分担妈妈肩上的重担,14岁的戴娆就出去打工赚钱,她到歌舞团去跳舞,帮助收拾剧务,每天只吃方便面、罐头。妈妈白天在工地上做出纳,晚上还要冲洗一些工程的照片,画图纸。戴娆那时一个月挣38元钱,母亲还会给她6元零花钱,而她每个月都很节省,会交给妈妈40元的整数。在谈到母亲含辛茹苦将自己带大的故事时,戴娆曾经不止一次落泪。
○律师说法
子女须赡养亲生父母
戴娆到底该支付父亲的赡养费吗?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四川四方达律师事务所的付彤律师说,有血缘关系的亲生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因是否存在父母抚养事实而改变。非亲生子女对存在事实上抚养关系的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戴娆遭生父起诉 曾电视上哭诉父亲从未尽过义务
来源: 中国娱乐网 日期:2008-04-11 15:37:26